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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蔡勉旃坚还亡友财》注释翻译

发布时间:2022-10-21 09:14:06作者:金刚经全文网
《蔡勉旃坚还亡友财》注释翻译

蔡磷,字勉旃,吴县人。重诺责②,敦风义③。有 友某以千金寄④之,不立券⑤。亡何⑥,其人亡。蔡 召⑦其子至,归之。愕然⑧不受,曰:“嘻! 无此事也, 安有寄千金而无券者?且父未尝⑨语⑩我也。”蔡笑 曰:“券在心,不在纸。而翁(11)知我,故不语郎君。”卒 辇(12)而致(13)之。

【注释】

①本文选自《清稗类钞·敬信》。徐珂(1869年—1928年),原名昌, 字仲可,浙江杭县(今杭州)人。

旃,音zhān。

②〔诺责〕诺言和责任。

③〔敦风义〕重视情谊。

④〔寄〕寄存,寄放。

⑤〔券〕书面证明。

⑥〔亡(wú)何〕没多久。

⑦〔召〕召唤,召集。

⑧〔愕(è)然〕很吃惊的样子。

⑨〔未尝〕未曾。

⑩〔语〕告诉。

(11)〔而翁〕你的父亲。而,同“尔”。

(12)〔辇(niǎn)〕车子,这里是“用车子运”的意思。

(13)〔致〕归还。

【译文】

蔡璘,字勉旃,吴县人。很注重诺言和责任,对情谊很忠厚,笃实。有 一位朋友将很多钱寄放在他那里,没有立字据。没过多久,这位朋友就 死了。蔡璘呼唤那人的儿子来,(把钱)还给他。(那人的儿子)感到惊讶 没有接受,说:“哎,没有这件事呀,怎么会有寄放那么多钱却不立字据的 人呢?况且,我的父亲也没有告诉过我(这件事)呀。”蔡璘笑着说:“字据 立在心中,不是立在纸上。你父亲很了解我(的为人),所以没有告诉 你。”于是便用车子(把钱)运到(那人)家中。字数:6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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