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时人们所说的安居,好像是单指出家人的结夏安居,其实,安居分有大乘与小乘的两种,出家人的结夏安居,只是小乘的一种而已。
至于安居的由来,在比丘律的记载中,是这样的:
释迦佛住在舍卫城的时候,当时尚未制定比丘必须安居的戒律,比丘弟子们,一年到头,都在人间游行,尤其到了四月十六日之后,印度的雨季开始,路上处处都有虫蚁,比丘外出,不免踩杀;同时,比丘们在雨中游行,所带的衣物,也常常淋得既湿且重,携带吃力,行走疲劳。但是印度当时的其他外道出家,每到夏天的雨季来临时,便过安居生活,不再到处游行。因此佛教的比丘,便受到俗人的批评了,他们说:「诸外道沙门婆罗门,尚知三时,夏则安居;众鸟犹做巢窟,住止其中,而诸比丘不知三时。」
这事被佛陀知道之后,便为比丘结戒,每年入夏,必须安居。
在佛教的规制中,好多是根据印度古宗教的原有习惯,改良而来,除此之外,比如非时食戒、六斋日、布萨日等等,都是运用原有而通行的宗教惯例,换上佛教的内容而成立的。但那都是对的,外道固然不及佛教,却不必说凡是外道的,全是不好的。
当佛陀规定了安居的原则之后,安居中的问题,并未得到彻底的解决,比如住的问题、吃的问题、依止的问题、外出的问题、意外危险的问题,还有不肯安居及不能安居的问题等等,于是,佛陀又一一为之规定和释示。
安居者的第一件事,便是住,住在何处,如何住法?佛说,除了不应露地安居,其馀的,若树下,若小屋内,若山窟中,若树洞里,凡是能够坐而容膝,且不碰头,没有风吹雨打,与毒虫蛇蝎之扰者,打扫之后,便可用作安居的处所。但是安居中的比丘,不得远行乞食,所以必得靠近村落而住。同时,为了施主的便利,施主可以请比丘到家里及其附近安居;如果施主是船家,比丘可在船上安居(必须是不在航行中的)。如此,皆得成为安居。所以比丘安居,不一定是集体的,可以很多比丘在一处安居,也可以一个比丘单独安居;不过到了布萨日,仍须集僧(众)以布萨界的范围(最大可至二由旬半──约为周围七、八十里的区域),各到集会之处参加布萨。所以,比丘在白安居词之中,要说:「我比丘某甲,依某甲僧伽蓝,某甲房,前(后)三月夏安居。」比丘单独安居而住,但他们仍在界内(结界法此处略),仍在僧中。如果是新学比丘,五夏之内,乃至九夏之内,不得无依止师而安居,最低限度不得离师太远,应依一位知律的阿闍梨安居。
安居的方式,虽可自由寻找适当的处所,但于通常而论,仍以伽蓝(众园──寺院)中为普遍,在安居期中,大家一心修持,没有旁鹜杂事,饮食是由施主送供,或在就近乞取,但绝不得行出界外。因此,今日的泰国比丘,他们在安居期中,除了不到远方去旅行,日常仍到市内沿门乞食。
如果为了三宝的事及信徒的事,可以向出家的五众,一人前一说,便得走出界外,最长可至七日,若在阿兰若一人独住者,可例外。如有重要事,要行远路,七日之中不能往返者,可在僧中白二羯磨,出至界外可以多至一月(《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》中准许多至四十日)。若有如此的情形,乃能算是结夏,否则的话,或无故,或不说,或未做羯磨法,走出界外,便算破夏。
但是还有例外,在僧伽蓝中安居,若有生命的危险,或有破戒的威胁,或有破僧的可能者,均可自行出界,不算破夏;若为施主请去安居,如果有生命的危险,或有破戒的威胁,也可自行离去,不算破夏。
安居的期限,共为九十天,但若由于种种的差别因缘,不能于四月十六日,实行安居者,可以逐日延迟,至五月十六日为止。因此,结夏安居,虽以四月十六日为准,但却不必非在四月十六日开始。于是,安居的名称,有分为两种的,也有分为三种的。一种是以四月十六日安居者为前安居,四月十七至五月十六的二十九日中,任何一天安居者,皆称后安居;另一种则以四月十六日开始为前安居,五月十六日开始为后安居;而中间开始的为中安居。但皆住满了九十天之后,始得解夏。
在安居期中,若是集体生活,除了不去人间游行之外,仍同平日一样,或坐禅,或说法,每至黑月十五日与白月十五日(印度当时以半月计算,上下两个半月,称为黑白两月),仍然照常集僧布萨说戒,不得受哑法──互相禁语不说话,犯者偷兰遮罪,应该相互规劝,彼此策励。这在今日的泰国比丘,确是如此作法的(见《海潮音》四三卷三月号淨海法师〈泰僧安居记〉),在我们中国的佛教,可说是变了样的,真正懂得安居律制的人,实在太少了!
安居的起因,是在护生,安居的功用,则在修道。以九十天的时间,一心办道,任修一种法门,只要精进以赴,当必有所成就,所以安居的功德很大。因此安居以后,佛陀允许比丘受功德衣,可得五种方便利益(另于〈迦絺那衣是什么?》文中详明),破夏的比丘,便不得享受功德衣的方便利益。所以比丘于七月十五日安居圆满之期,施主应该大施供养,所得的功德,也是最大,因为三月之中的修持,必有很多比丘证得圣果了。这一点,我国未能遵行佛制,出家人如此,在家弟子也是如此。
但是破夏的比丘,除了不能接受功德衣的五事利益之外,其馀一切照常,不会因了破夏而变小了,所以义淨三藏要说:「破夏非小。」而且破夏的比丘,虽不能于解夏之后接受功德衣,但其仍有一个月的时间,能够享受功德衣的五事利益(安居者可以享受五个月)。五事利益最要紧的是蓄长衣,如果破夏者不许一月乞蓄长衣,势将裸身一年了,所以佛陀慈悲。
我们再说大乘菩萨的安居。
大乘菩萨的安居,与小乘比丘的安居,在要求上是颇有不同的。菩萨安居不必一定要在夏季,并且不必全是出家人。凡是要修一种法门,限期取证,而能志同道合者,不论在家出家,男众女众,均可参与。例如:《圆觉经》的〈圆觉菩萨章〉中,就有安居的方便,兹抄其经文如下:
若复无有他事因缘,即建道场,当立期限:若立长期有百二十日,中期百日,下期八十日,安置淨居。若佛现在,当正思惟。若佛灭后,施设形像,心存目想,生正忆念,还同如来常住之日。悬诸幡华,经三七日,稽首十方诸佛名字,求哀忏悔。遇善境界,得心轻安,过三七日,一向摄念。若经夏首,三月安居,当为清淨菩萨止住,心离声闻,不假徒众。至安居日,即于佛前作如是言:我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──某甲,踞菩萨乘,修寂灭行,同入清淨实相住持,以大圆觉为我伽蓝,身心安居,平等性智涅槃自性无繫属故。今我敬请,不依声闻,当与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三月安居,为修菩萨无上妙觉大因缘故,不繫徒众。
在此二百多字之中,说明了大乘安居的方式、仪则、目的,与比丘、比丘尼的小乘安居法,虽然不同,但也能通于小乘,并能即大乘而代替小乘的安居。也就是说,如修大乘法门的安居,即可根据大乘法门修行,若到小乘安居的时间,也可以大乘安居法,代替小乘安居,不算是违律。
大乘与小乘的最大不同处:第一,大乘菩萨,重在心性的清淨,但能发清淨心,即可修学;小乘声闻,重在境界清淨,所以不得与比丘尼同住安居,更不得与白衣同住安居,白衣亦无安居之法。第二,小乘安居向僧中白,依声闻住;大乘安居,则于佛前白,并依十方如来及大菩萨住。第三,小乘的安居制度,毘尼明定,比丘、比丘尼乃在必行必守,否则即得越毘尼罪;大乘菩萨则非必要,安居是为精进修持,不安居也不违背佛制。也许我们中国的出家人,都是受了大乘菩萨戒的缘故,所以大多不行声闻律制──实际上未必如此,大乘安居法可以代替小乘安居法,如果到了夏季,不行大乘安居法,仍应遵照毘尼明定的制度,实行小乘安居,要是既不作大乘法安居,也不作小乘法安居,便算是行的大乘法门,那是自欺欺人了!
大乘菩萨的安居法门,在《圆觉经》中所要修的是止、观、禅那三法。在安居期中,或任修一法,或选修两法,或三法齐修。因为这是菩提心性清淨之安居,故许在家二众参加,但也未必不能没有在家二众参加,在家二众也未始不可自行修持。多人可以修,一个人也可以修。
其实,根据《圆觉经》的安居规定看,中国祖师们遵照各种经典,所编的各种忏仪行法,根本就是大乘菩萨安居法门的一种,另有莲宗盛行的打念佛七以及禅宗的禅七,也可看成大乘安居法的一种。因为凡是限期修持某一种法门而静处不动的,皆得称为安居法门。
但是,各种忏仪,以及佛七仪规定的各种事项,今人是很少如法遵行的了,尤其是经忏门庭中的佛事,更不用说了。说来真痛心,祖师们为了便于行者的如法修持,所以编定各种忏法仪规,后世的僧尼乃至所谓的斋公斋婆,竟拿来截手截脚以后,当作商品出卖!但愿我们能将各种仪规,细细地看一遍,然后再来如法行持,否则是有罪过的啊!因为这是通于大乘安居法的,所以顺便提及。
在小乘律中,犯了戒律,应当如法忏悔,未犯之前,则无忏悔之理;但在大乘菩萨,不论犯与未犯,忏悔──今生乃至往昔无始以来的罪障,是应该的。因为从无始以来,所造的恶业,无量无数,如不首先忏悔,修持期中便可能有魔障出现,所以大乘安居法,安居之后,要在三七日内,稽首十方诸佛名字,求哀忏悔──这就是需要各种忏仪的原因之一了。忏悔之后,才来修持自己所要修持的法门。这也是与小乘安居所不同的。
忏罪方法,共有三种:无生忏、取相忏、作法忏。又可归为两类:无生忏属理忏,取相忏与作法忏属事忏。本来,三种忏法不得偏废。但就事忏而言,大乘重于取相,小乘重于作法。若就受了大乘戒的比丘而言,取相固然重要,作法亦不得忽略。同时,作法忏罪,较为容易,取相忏罪,颇为难得。故在菩萨戒中,轻戒犯了,作法忏,重戒犯了,取相忏。但在中国,作法久已不行,取相亦少见功者。唯在比丘律中,未曾犯戒,不必先忏,故比丘遵制结夏安居之后,亦没有稽首十方诸佛名字,求哀忏悔的规定。
最后,希望中国的僧俗弟子们,如果环境许可的话,都能如法安居。如想真修持,最好是安居,一个限期不成,再来一个限期。因在今日的风气,上焉者讲求学问,中焉者盲修瞎炼,下焉者随俗同流,至于如法修行的,实在太少。讲求学问的,当是好的,最低限度,他不会带人出轨,他还是劝人修行正道;盲修瞎炼的,虽已近似邪见的外道,但还能够吸引一些愚众;随俗同流的,则无可论矣!
(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五日于美浓无住楼,《中国佛教》七卷二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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